很快到了出发回淮阴的日子,曹氏和奚涓两对母子天才蒙蒙亮便带着行李来到城门外。
曹氏要带孩子,怕东西太多不方便,除了钱财,就只带了二人的换洗衣物、一张小棉被和刘肥平时最爱玩的拨浪鼓,这是刘肥周岁时刘邦送的。
奚涓带的东西就多了,他的母亲疵什么都舍不得扔,又因为时间紧迫,很多东西来不及卖,除了衣物外,还有三袋粮食。
母子两昨日连夜把家里的稻子都舂成米,因为装粮的箩筐要用来装锅碗瓢盆等杂物,家里又没有麻袋,疵把被褥拆了,将里面的芦花去掉,用来装粮。
二人挑着满满当当三担东西,奚涓肩膀挑重的粮食,手上又提一大袋,疵也挑着一担。
奚涓虽然称自家母亲为老母,但疵才四十出头,她本就长得比较高,加上常年劳作锻炼了一副好体魄,看起来十分健朗,若是不看脸上布满风霜的皱纹,根本看不出她的实际年龄。
曹氏见奚涓母子挑着这么多东西停在路边,看着像是等开城门,又不像要进城的样子,便走过去便和他们唠嗑。
“大嫂子,这是要搬家进城呢?”
曹氏笑着和疵打招呼,又看向奚涓,“这位是您儿子吧?方才我看他肩挑一担,手还能提那么大一袋,力气是真的大,真壮士哉!”
她毫不吝啬地竖起拇指夸奚涓。
曹氏虽然三十岁了,因为不曾下地劳作,看着也就二十来岁,加之她本身相貌好,声音清脆爽朗,这一笑那是风情万种,美不可言,至少在奚涓看来是这样的。
奚涓第一次跟长得这么美的女人如此近距离说话,也是第一次听这么美的女人夸他,紧张地手脚不知如何安放,习惯性地又要去挠头。
疵礼貌地笑了笑,中国式地谦虚一句,“我这儿子也就一把子蛮力气,蛮牛一个,哪当得什么壮士?我们在此等人,今日要离开沛县,大妹子这么早带着儿子是要进城?”
“呦,那可巧了,我也是在等人,今日也要离开沛县,不知二位要去何处?”
疵说道,“去淮阴!大妹子呢?”
曹氏笑道,“那可真是巧了,我也是要去淮阴!”
这时代平民百姓没事可不会到处乱跑,除了行商和服役,大多数人一辈子可能都不会离开本县,更别说跨郡了,二人一听都是去淮阴,愣了一下,立即想到一处去了,同时问道,“你等的可是韩君?”
两人相视一笑,曹氏先问道,“不知二位和韩君是何关系?”
“那是我儿的救命恩人……”
共同的目的地把两人的距离一下子拉近了许多,疵气愤地向曹氏诉说了昨日奚涓被刘邦陷害一事。
“得亏韩君施以援手,否则我儿只怕要被剃了头发送去修长城,我听说去了那边的人,是九死一生,死后尸骨直接埋进城墙里,找都找不到,想想我就后怕。”
曹氏听完,顿时火冒三丈,“刘季那天杀的,真是缺德缺到家了,就逮着老实人欺负,我跟了他好些年,没名没份就算了,还说我是扫把星,害得他倒霉娶不成贵女,一刀两断就算了,还要抢我儿子……”
曹氏开始声讨刘邦,两个女人找到共同话题,越聊越起劲,曹氏想到自己带着个小娃背井离乡,虽然有韩信招抚,但人家是做大事的,不可能时时照看到自己,便想寻个依靠,提议和疵义结金兰。
疵差点就要答应,不过她看了眼儿子,忽然想到什么,到口的话又咽下,拉着曹氏的手说道,“咱们是同乡,自是要互相照拂,姑子放心,日后有什么困难,只管开口,像什么砍柴劈柴挑水的重活,便使唤我儿去帮忙,他啥都没有,就是力气多。”
曹氏是个人精,听疵把称呼由大妹子改成姑子,便知对方心里打的什么主意,她偷偷瞅了眼奚涓,身子板很不错,很有男人味,但那脸实在有点看不下去,五官倒是端正,关键是满脸的疙瘩,看得她鸡皮疙瘩都要起了。
曹氏笑道,“有大嫂子这句话,我可就放心了,日后使唤起来,您可莫心疼!”
疵笑眯眯道,“尽管使唤!”
寡妇怎么了,当初她也是寡妇改嫁,没成想在奚涓八岁那年又当了寡妇。
曹氏虽给刘季做过外室,甚至还生了个儿子,但从她这一次和刘季决裂,毅然选择带儿子离开沛县便能看出,这是个要强的女人,而且还是个精明、善于经营的女人,奚涓太过憨厚,就该娶个这样的媳妇儿帮他,日后才不会被人欺负了去。
至于刘肥,现在才三岁,留不住记忆,加之去了淮阴山高水远,长大后早忘了刘季是什么鬼,只会叫她儿子奚涓做父亲,叫她做大母。
还有那什么扫把星,完全是刘季那厮娶不到吕家贵女,拿这个女人撒的气,她若真是扫把星,韩君又怎么可能带上她?
在疵看来,外在问题都不是问题,关键是曹氏不一定看得上自家的丑儿子。
两个女人聊得开心,刘肥因为起得太早,这会儿开始犯困了,他开始囔囔着要曹氏抱,曹氏手上提着大包袱,哪能腾出手抱他。
疵给傻傻站在一旁的奚涓使了个眼色,奚涓明白母亲的意思,有些不好意思地走过去,对曹氏道,“要不……我帮你抱娃?”
曹氏感激地看了他一眼,“那多谢壮士了!”
疵说道,“忘了介绍,我儿名唤奚涓,小名樵儿,你叫他小樵大樵都成!我叫疵,你叫我疵嫂即可,不知姑子芳名?”
曹氏道,“半老徐娘了,什么芳名?我叫曹芳,您叫我小曹即可!”
疵笑道,“曹芳,这可不就是芳名?!”
曹氏笑了笑,见奚涓抱起刘肥在怀里轻轻颠着,儿子似乎很享受这个宽阔结实的怀抱,一会儿就睡着了,她从包袱里取出小被子给他裹上。
奚涓只穿着一件薄衫,女人的手偶尔会碰到他壮实的肌肉,让他耳根阵阵发红,清晨的微风吹过,带起女人身上特有的芬芳,吹入鼻息,让奚涓紧张地娃都抱不好了。
他害羞地蹲下,从曹氏手里取过被子,结结巴巴说道,“我、我来!”
曹氏可不是未经人事的少女,看奚涓这副模样,便知晓他是不好意思了。
从前曹氏见到的男人多是刘邦的狐朋狗友,大口喝酒大口吹牛,什么荤话都敢说,哪里见过如此青涩的男人,一时竟也觉得颇为有趣。
曹氏暗想,若不是脸上那疙瘩实在碍眼,嫁给这样的男人倒也不错,起码比刘季踏实实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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